來源:鄭州高氏發表時間:2020-01-14 14:38:41
關于淬火熱處理出來的工件沒有冷到室溫,不能進行回火熱處理?有些人認為淬火熱處理出來后,還沒有冷卻到室溫時,不能進入回火熱處理工序。實際上很多鋼種,尤其低、中碳鋼,其馬氏體轉變終了點大都高于室溫,冷到室溫時,反而容易開裂,淬火熱處理出來后就可以盡快轉入回火熱處理工序。淬火熱處理出來的工件必須帶溫回火?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要根據鋼種的馬氏體轉變點來決定淬火之后的回火前的入爐溫度。
為了防止淬火開裂, 進行多次回火的高合金淬火件,每次回火后必須冷卻到室溫方能入爐進行下一次回火,而不能帶溫進行下一次回火。因為采用多次回火目的之一就是使淬火組織內更多的殘余奧氏體轉變為馬氏體,而高合金鋼殘余奧氏體向馬氏體的轉變完全遵循過冷奧氏體的轉變特性,是在回火冷卻的過程中進行的,若每次回火不冷卻到室溫,而是帶溫進行下一次回火,則抑制了殘余奧氏體向馬氏體的轉變,增加了殘余奧氏體的穩定性,最終達不到多次回火的目的。對于高合金鋼,高速鋼,千萬不要為了加快生產速度而在回火時采用油冷,否則非常容易在冷卻的過程中發生開裂,原因即是殘余奧氏體在因火冷卻時轉變為馬氏體引起體積膨脹。例如5CrNiMo鋼制造的中型鍛模奧氏體化后,先在空氣中預冷至750~780℃,再淬入油中(油溫不得高于70℃);為了避免淬裂,必須進行淺冷淬火一一鍛模淬冷至150~200℃出油并立即送入回火爐回火。